宣城在职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发布时间:2024-12-24

点击量: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在职人员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条件。以下是宣城在职人员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详细介绍: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求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在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


3.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4. 离休、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 出境定居

职工因出境定居需要,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提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8.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 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提取流程


1. 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 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根据提取原因和实际发生费用确定,具体额度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总之,宣城在职人员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提取流程简单明了。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时,可按程序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以解决住房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标签: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8312961171

微信咨询
微信二维码
返回顶部
×微信二维码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
复制成功
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8312961171
微信号: 添加微信